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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科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3 17:28:00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负责全市职业病监测管理,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各项监测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
科   长:白世科
副科长:梁向宁
电   话:0933-8711256
 
工作职责
负责职业病防治项目的实施、预防、宣教和督导管理以及对各县(区)职业病防治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1.负责制定全市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政策、措施及工作计划。
2.负责全市尘肺病及职业中毒的管理及急性职业中毒的预防控制。
3.负责全市职业病统计报告工作。
4.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5.承担全市放射卫生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与网络直报。
6.负责全市医用辐射防护、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8.开展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和放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
9.开展或指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10.承办中心、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指导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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