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健康教育 > 防病专题 > >>正文内容

学校和托幼机构出现流感疫情时,应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来源:甘肃省疾控中心 发布日期:2018-01-02 11:16:07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目前,我省已经进入流感流行高峰期,流感病毒活动强,感染流感的人数明显增加,并陆续有学校报告了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
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内人群密集,易引起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因此这些单位要加强健康监测、做好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工作,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并在县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疫情防控。流感样症状患者不要带病上学,以免传染给其他人。
一、学校或托幼机构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患者时应如何处置?
1. 流感样症状是指:发热(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
2. 患病儿童佩戴口罩,单独隔离,避免接触其他儿童,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就医或回家休息,并及时向校医汇报班级内发病人数及病情。
3. 散发病例由学校或托幼机构自行处理,患者送医院就诊或居家休息、加强校舍消毒、保持空气流通、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出现聚集性时,应立即向辖区内中小学保健所或县区疾控中心报告。
二、学校或托幼机构内发生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疫情时应采取哪些处置措施?
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聚集性疫情后,应及时向县区疾控中心报告,并在县区疾控中心指导下,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落实晨午检制度,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疾病或症状信息),每日汇总报告因病缺勤人数,做到传染病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
应报告的信息包括:发病人数及发病经过、学校(托幼机构)学生和教职工人数、近期学生出勤情况、因病缺勤记录以及校区卫生状况等。
2.认真做好病例管理
发现流感样病例,应第一时间为其佩戴口罩并实施单独隔离,避免接触其他儿童,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就医或回家休息。
和患儿家长沟通,说服家长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呼吸道标本采集等防控工作,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带病上学,患病期间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
患者体温恢复正常、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上课。
3.跟踪记录疫情进展
及时追踪患者的病情进展及转归情况,并报告县区疾控中心。
每日统计新增病例数、累计病例数、痊愈病例数、病例病情进展等情况,按时报告县区疾控中心。
4.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感染他人。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流感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加强日常开窗通风,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空气流通。
建议学生多喝开水,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5.适时采取消毒措施
在疫情发生期间,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适时采取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相结合的措施。
6.积极做好健康教育
开展健康教育,在疫情发生学校和托幼机构可采用网络、板报、张贴画、宣传折页等形式来宣传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7.适时进行停课停园
发生疫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避免组织集体活动。
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发展趋势,在流行病学评估的基础上,学校和托幼机构可采取停课、停园等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陇ICP备15002317号-2

甘公网安备 620802020002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