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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省卫生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6-17 11:31:18  |   阅读次数:次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0〕12号)和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0〕31号)精神,省卫生厅决定在厅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从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主要内容
全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二是争创佳绩的模范。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弘扬正气的模范,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同医德医风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开展“抓改革、练本领、提供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我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三、目标任务
1、推动科学发展。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单位科学发展。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前者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促进社会和谐。党组织和党员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发挥基层党组织维护稳定的作用,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发挥党员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3、 服务人民群众。党组织和党员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认真听取和及时反映群众意见,为群众提供各方面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活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载体和基本保障建设。
四、方法步骤
省卫生厅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阶段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4月—5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各单位党组织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二是制定方案。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6月—2011年6月底)。
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整改任务一同抓好落实,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活动效果。在此基础上统一开展“五项活动”:
1.“党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红色教育资源和各类学习培训活动的作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史、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基层党组织要在2010年“十一”前,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党性分析,在职党员应撰写党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2.“岗位奉献”活动。基层单位要围绕单位中心任务,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组织党员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3.“服务群众”活动。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自身职能和特点,确定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亮牌示范”活动。通过佩戴党徽、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计划地在厅系统确立一批党员示范岗位,发挥带动作用。
5.“组织创新”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健全党领导的基层民主机制,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2011年“七一”前,省卫生厅党组将选树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单位党组织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评选表彰对象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产生。
(三)对标定位,晋档升级(2011年7月—2012年6月)。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先进典型。以受表彰的对象为重点,确定一批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示范点,采取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到示范点参观学习等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
2.搞好对标定位。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实施晋档升级。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党组织建设,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五个好”党组织、“五个模范”党员的比例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系统总结,完善机制(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阶段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展示成果。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创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回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要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二是搞好总结。各单位都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三是考核评议。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四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1、 明确领导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省卫生厅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指导。各单位党组织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切实担负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抓。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实现组织和党员全覆盖。
2、加强督促检查。省卫生厅将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度、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活动顺利开展。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求限期整改。
3、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卫生网站、卫生政务办公系统、信息简报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要通过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4、 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让广大群众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创先争优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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